景交运字〔2014〕63号
关于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创森”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屏障,建立生态宜居瓷都,重塑“千年古镇,森林瓷都”形象,深入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根据《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景创字〔2014〕5号)文件精神,现在将我市农村公路绿化“创森”工作布置如下:
一、绿化任务:坑头到青塘公路60.21公里、寺前到白绛岭12.6公里、西湖到西溪10.2公里、经公桥到刘家17.3公里、北安到荞麦岭23.6公里、江村到塔前41.2公里、建溪到大阪上21.8公里、鹅湖到潘村5公里、鱼山到丽阳22.988公里、鱼山到荷塘12.299公里等公路干线,共计227.197公里。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高速公路沿线、护栏外的绿化工作。
二、绿化完成时间:2016年5月
三、绿化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各县(市、区)交通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的原则。细化量化责任目标,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加强多元投入,加快创建进程。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投资,整合各方面资金;加大对森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建设资金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创建氛围。制定绿化创森宣传计划和工作方案,加强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定期公布绿化创建的阶段性成果,大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工作措施。
4、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创建机制。按照“五城同创”的要求,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问责办法(试行)》,对工作消极、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单位和干部,要严肃问责。
日博官网
2014年9月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抄报:市“创森”办
抄送:市公路管理所
日博官网行政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