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交运字〔2017〕1号
日博官网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
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港航管理处、市公路管理所、市渡口管理所:
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赣交运输〔2016〕41号)和《江西省春运领导小组关于全力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赣春运〔2016〕5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省2017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7年春运将于1月13日开始,2月21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2017年春运期间,全省道路旅客运输量约4900万人次,水路旅客运输量约20万人次,与去年基本持平。
局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龙骏同志任组长,吴群明同志任副组长,陈树生、宁足祥、张港林、胡跃仁、吴胜德、于盛颖、刘顺文为成员。局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输管理科。
各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春运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与铁路、民航系统的沟通联络,全面做好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组织、车船通行、安全监管、应急保障等工作。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了解掌握道路水路运输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突发运输事件和重大问题。
二、进一步优化运输组织管理
(一)统筹做好道路客运运输组织。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和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春运旅客出行需要,科学调配道路客运运力,确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适时增开镇村公交、农村客运班次,切实保障城乡群众节日出行需求。要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加强2017年春运期间道路与铁路运输服务衔接 保障旅客便捷有序出行的通知》(厅办字〔2016〕18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道路与铁路运输服务衔接,根据本地铁路运行情况,统筹安排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运力,及时集散铁路到发站旅客,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
(二)切实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渡口管理所要加大对渡口渡船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运输船舶的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要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进一步加强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渡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按规定渡运,严禁超载渡运、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和非渡工摆渡,坚决取缔非法渡口,坚决制止非渡运船舶非法从事渡运行为,督促乡村干部到渡口现场监管,维护渡运秩序,确保渡运安全。各县(市、区)交通局要对乡镇渡口要按规定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做到渡运有序,渡船适航,渡工适任,救生、消防设备完好有效。市港航管理处要加强水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水路运输安全有序。
三、提高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一)从严落实安全监管制度。各单位要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冬季全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工作的的通知》(赣交发电〔2016〕56号)要求,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专项行动,查找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应急处置,切实保障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督促长途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规定或接驳运输,防止疲劳驾驶,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要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品查验和旅客身份核查。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客运企业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在春运前要对本企业的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运输工具及设施设备技术性能完好。
(二)加强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各单位要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冰雪、冻雨、雾霾等恶劣天气,加强与气象、旅游等部门的联络,进一步推动健全气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12328电话等载体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公路管理所要深入推进公路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利用信息化检测手段实时监控天气变化,切实提高预警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三)妥善处置应急突发事件。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往年春运应急运输工作经验基础上,针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春运应急运输预案,对运力投放、运输组织、应急措施等进行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除突发应急情况外,严禁非营运车辆参加我市春运。要认真监测客流变化情况,如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运力,疏运旅客,并逐级上报省厅。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一)继续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各单位要继续按照五部委《关于春运期间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的通知》(交运发〔2015〕201号)“九化”服务要求,会同公安、安监、工会和共青团部门,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春运首日前后,在道路客运站等区域集中启动活动,切实提高活动影响力。
(二)固化便民服务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创新服务载体,深化服务内容,改善服务体验,努力为旅客提供更多便民惠民服务。要特别做好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军人等优先购票和儿童等优待票政策,并为民政部门做好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便利和必要帮助。要加强对活动实施情况的动态跟踪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活动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做好春运宣传工作
(一)围绕春运重点时段加强宣传报道。围绕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除夕、春节假期结束日,以及春运结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反映交通运输系统迎战客流高峰、改进提升服务、加强值班值守等为重点,通过开展现场连线、在线访谈、开辟专栏等方式,集中报道交通运输一线干部职工春运服务保障情况。
(三)围绕春运重点活动加强宣传报道。要围绕春运“情满旅途”活动,组织媒体广泛报道交通运输系统改进提升春运服务有关情况,特别是对售票、候乘、信息发布、运输衔接、路网运行保障、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鲜活案例和感人事迹进行重点报道,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能量。同时,要统筹做好党委政府领导视察春运,以及春运安全检查等活动的宣传报道。
(四)围绕春运突发事件加强宣传报道。遇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影响春运旅客出行时,各单位门要在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的同时,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深入分析研判,准确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努力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五)着力做好新闻素材收集报送工作。要深入春运一线,广泛收集单位、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等服务旅客出行的典型做法,尤其是在推进不同运输方式服务衔接、改进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方面的创新举措,深入挖掘能够吸引人、打动人、感染人的鲜活案例和新闻素材,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将新闻素材稿件报送至局办公室邮箱,原则上各春运相关单位每天至少报送一篇,特别是在春运首日、春节前客流高峰日、节后客流高峰日等重点时段,要及时报送高质量的新闻稿件,由局办公室择选推荐给媒体。
(六)做好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宣传。2017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部将组织开展“邀您共同话春运”服务体验调查评估活动(活动网址为:http://chunyun.itsc.cn,)。各单位要依托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官方微博等载体开辟活动专栏,组织相关单位和运输企业于1月10日前完成网址链接,并适时推送活动信息,引导更多旅客参与到活动中来,为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六、做好春运信息报送
(一)按时报送春运数据。各单位应在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天道路、水路旅客运输情况及时报送,要认真执行道路旅客运输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机制,每天上午9:00前报送前一天“百城百站”道路旅客运输动态信息。
(二)按规定报送安全事故信息。道路水路客运企业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和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三)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的通知》(赣交安监字〔2012〕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
(四)主动报送值班信息和春运总结。各春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本单位春运值班表和值班电话于2017年1月5日前报局春运办和局应急指挥中心。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春运总体情况、主要特点、工作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于春运结束后4天内形成书面总结报局春运办。
24小时值班(应急指挥中心)电话:
0798-8578090(传真);
交通运输咨询、投诉、举报服务监督电话: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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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博官网行政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印发